主旨:重申85年3月15日衛署健保字第85013609號公告,眼科驗光檢查費用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。 依據:全民健康保險法第51條第12款。 哈佛眼科驗光檢查不收費 !! 驗光處方帶走需自費 300 元新台幣!